人民网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郝孟佳)记者今日从教育部得悉,教育部日前印发《高等学校试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办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的告诉,对高校试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办理的责任系统、作业准则、办理要求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方法》清晰,高校试验室安全作业领导机构全面担任辅导本校试验室展开安全分级分类办理作业。高校党政首要担任人是榜首责任人,分担试验室作业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帮忙榜首责任人担任试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作业,其他校领导在分担作业范围内对试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作业负有支撑、监督和辅导责任。
《方法》指出,试验室安全等级可分为Ⅰ、Ⅱ、Ⅲ、Ⅳ级(或红、橙、黄、蓝级),别离对应严重危险、高危险、中危险、低危险等级的试验室。根据高校教育与科研的特色,高校试验室可划分为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其他类等类别。同一间试验室触及危险源品种较多的,可根据等级最高的危险源来断定其类别。
《方法》要求,试验室分级分类成果和所触及的首要危险源应在试验室门外的安全信息牌上标明,并及时来更新。试验室的用处如研讨内容、危险源类型与数量等要素产生显着的变化时,试验室应立即从头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危险点评,从头断定试验室安全类别及等级,如需改变应立即陈述所属二级单位。新建、改扩建试验室时,危险源辨识和安全危险点评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试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作业应与项目同步完结。
《方法》还说到,安全等级为Ⅰ级/赤色级的试验室应报高校主管部门存案,高校主管部门对其加强监管。在严重危险未完结整改前,不得在试验室中进行试验活动。试验室担任人、试验室安全办理员和试验人员等应根据地点试验室类别和安全等级,承受相应等级的安全训练并展开相应的应急演练。试验室应装备适用于其安全危险等级的安全设备设备和安全办理人员,高危险点位应装置监控和必要的监测报警装置。此外,试验室还应装备必要的个别防护设备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