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0-25 17:34:57 | 作者: 实验台
近来,辽宁省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全省一致收购清单和价格有关作业的告诉》,自9月1日零时起,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一致医用耗材收购清单和收购价格。
为进一步保证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需求,有序推动医用耗材的综合治理,此前,全省各市组成5个议价单元以不同方法安排而且展开医用耗材同城同价作业。其间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丹东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为一个单元,大连市为一个单元,本溪市为一个单元,锦州市、盘锦市、葫芦岛市为一个单元,营口市、辽阳市为一个单元。在各市医用耗材同城同价成果的基础上,省医保局将全省5个议价单元的议价成果汇总、比对、去重,构成新的《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收购产品清单》,对全省5个议价单元发生的同企业同产品(以流水号区别)的不同价格直接就低调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一致收购清单和收购价格。
告诉清晰,禁止医用耗材出产(运营)企业借同城同价之机变相涨价;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再次填写全省一致清单和价格作业中未中选产品;严厉实施省际间医用耗材会集收购价格联动。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均须经过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会集收购渠道收购医用耗材,根绝网下收购。在推动同城同价的过程中,单个医用耗材出产(运营)企业经过在不同议价单元之间抛弃贱价、承认高价或许以中止供货挟制医疗卫生机构修正原议定价格等行为变相涨价,关于相似行为一经查实,将把相关出产(运营)企业归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载,2年内不得参加辽宁省内的医用耗材收购、配送活动。
9月1日起,一切参加辽宁省医用耗材会集收购的相关出产(运营)企业的医用耗材产品,均许诺以全国各省最贱价在辽宁挂网收购。相关出产(运营)企业应在本企业医用耗材产品经过投标、商洽等方法,在全国其他省级医用耗材会集收购发生并履行新的价格60日内,应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备调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