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9-13 22:25:58 | 作者: 产品中心
新是引领开展的榜首动力,是推进高水平质量的开展、建造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为使社会各界愈加全面知悉科学技能创新税费优惠方针、更方便快捷查询了解方针,愈加精确适用享用方针,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
技能转让、技能开发,是指财税〔2016〕36号附件1《出售服务、非钱银性财物、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能”“研制服务”范围内的事务活动。技能咨询,是指就特定技能项目供给可行性证明、技能猜测、专题技能查询、剖析点评陈述等事务活动。
与技能转让、技能开发相关的技能咨询、技能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许受托方)依据技能转让或许开发合同的规则,为协助受让方(或托付方)把握所转让(或许托付开发)的技能,而供给的技能咨询、技能服务事务,且这部分技能咨询、技能服务的价款与技能转让或许技能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存案程序。试点纳税人请求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能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确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阅定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6〕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