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珠光集团)1980年创立于澳门,“珠光”之名为珠海首任市委书记所起,寓意“珠海之光”。珠光集团是珠海市最早驻港澳“窗口企业”、唯一的珠澳双总部企业,曾是澳门最大中资企业和珠海市最早最大的公司集团,控股珠海第一家香港上市公司,中国第一家到美国发行无担保债券国企。为珠海机场、电厂、道路、桥梁、航展等多个大型项目融资过百亿元;在澳门填海造地6平方公里,占澳门陆地面积的20%,建设澳门机场、联检大楼、莲花大桥、驻澳部队营房等重大设施等。
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有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熟悉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4.具有比较强团队合作精神和个人责任意识,工作认真细致,诚实守信,具备比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操守。
1.严格依照国家及省市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制定项目管理中行之有效的标准规范流程;
2.掌握各项目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协助、指导、监督、检查各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
3.负责对各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视、抽查、检查,编制项目周报月报年报,制定年度工程计划,并检查和考评执行情况;
4.定期汇总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专项工作情况,向分管领导、总经理报告;
(一)获聘人员须自行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与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珠光集团薪酬管理制度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应薪酬及福利待遇,具体面议。
(二)获聘人员设任职试用期,任职试用期为1-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年限)。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表及有关的资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